关于认真做好远程教育学用工作的通知
各乡镇党委:
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、地区《关于认真做好远程教育学用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切实抓好我县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学用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
一、要高度重视学用工作
各乡镇党委要高度重视,要紧紧围绕党员干部受教育、科学发展上水平、人民群众得实惠的目标,切实把学用工作的开展作为推动科学发展,服务基层群众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对待,抓紧抓好,抓出成效;要把学用工作的开展与“五好站点”创建工作紧密结合起来,真正实现“阵地建设好、设备管理好、教学组织好、社会实践好、学用效果好”的目标。
二、认真开展检查调研,促进学用工作落实
各乡镇党委要成立检查组,先行开展自查工作,务必于1月25日前完成对各基层站点学用工作开展情况的自查,站点自查率要达到100%。重点对远程教育设备管理、使用情况,操作员操作熟练程度,全国和自治区前端播出平台播出节目下载、存储、播放、收看情况以及学用活动开展、记录等情况进行检查调研,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组织人力进行排查解决,解决不了的要及时上报县远程办。凡是汉族聚居区的终端接收站点,均要下载、存储、播放全国和自治区前端播出平台播出的节目;少数民族聚集区终端接收站点要下载、存储、播放自治区前端播出平台播出的节目;要结合农闲学用活动的开展,与相关部门联合组织教学辅导巡回组,深入到基层一线进行“面对面”、“手把手”的辅导、培训;要切实做好远程教育节目播放预告制和需求点播制,大力推广操作员八小时坐班制和错时工作制,将集中学习培训与各性化学习培训有机结合起来,满足不同岗位、不同层次党员干部和群众的需求;要与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有机结合,大力开展积极向上、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;要分解检查内容,制定检查方案,一项一项抓落实,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,要制定整改措施,明确责任人,坚决予以整改。县远程办将在各乡镇自查的基础上,适时对各乡镇学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,并对自查和抽查情况进行通报。
四、各乡镇党委要将检查调研情况进行汇总,于1月25日前以电子文件形式上报县远程办。
联系人:木拉提
联系电话:0901-3684188
电子邮箱:ycb_tl@tc.xjkunlun.cn
托里县远程办
2010年1月14日

